新闻资讯
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资讯 > 时事聚焦

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“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相关配套制度”的通知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8-31    作者:
  分享到:   
二维码分享
  关于印发“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相关配套制度”的通知
?
各地(市)行署(人民政府),自治区各委、办、厅、局:
?
 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、政府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决策部署,切实做好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,按照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管理办法》(藏政发〔2021〕13号)要求,结合生态环境部制定的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(修订版)”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(修订版)”,紧密结合西藏实际,我厅对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制度体系》进行了修编,形成了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相关配套制度》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?
  附件:
?
  1.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相关配套制度
?
  (1)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、县建设指标》
?
  (2)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建设指标》
?
  (3)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指标》
?
  (4)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建设规划编制指南》
?
  (5)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方案编制提纲》
?
  (6)《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、县工作报告编制指南》
?
  (7)《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工作报告编制指南》
?
  (8)《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工作报告编制指南》
?
  (9) 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技术审核规程》
?
  (10)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现场复核技术规程》
?
  2.关于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、县建设规划编制的说明
?
 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
?
  2021年8月26日
?
  附件
?
  关于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、县 建设规划编制的说明
?
  按照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文 明建设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藏政发〔2021〕13 号) 的要求,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市、县政府组织编制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、县建设规划。鉴于生态环境部已印发 了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(试行)》(环办 生态函〔2021〕146 号,以下简称《编制指南》),规范国家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、县规划编制工作,自治区不再另行制 定规划编制指南。开展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市、 县政府按照《编制指南》组织建设规划编制,规划名称统一 规范为《XX 市、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、县建设规划》,规 划名称中不区分*和自治区级,在规划编制中建设指标 需在国家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融入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市、县建设指标和指标值。
?
  原标题:关于印发“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相关配套制度”的通知

本文转载自环保在线,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观点,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,如有对您造成影响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