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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:累计争取生态环保专项资金60.74亿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3-04 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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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25日,内蒙古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2021年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。
13项生态环境主要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——
2020年,全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.8%,重度污染以上天数比例为1.2%。
52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为69.2%,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.9%,42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.7%,47个地下水国控监测点点位极差比例为17.02%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8%和90%以上,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7.5%以上。
发布会称,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4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并销号48项,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100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并销号97项,图牧吉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16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。同时,本区分2批完成对呼伦贝尔、鄂尔多斯等6个盟市的督察工作。
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面,办结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7件,5家机构获得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。
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173件,罚款金额2.55亿元,查处适用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82件。
累计争取中央、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60.74亿元,较“十二五”增长10.7%。建成6547个环境监测点位、178个生态状况监测点位。
2021年环保主要任务——
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;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;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;积极应对气候变化;主动服务“六稳”“六保”;大力加强生态保护监管;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风险;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。
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治理——
下一步将推动编制实施乌海及周边地区“十四五”产业发展规划,推动实施能耗“双控”行动,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力度,加快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整治,持续深化污染防治联防联控,大力开展沿黄生态环境修复,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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