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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35万垃圾分类奖励金兑现 深圳奖惩并举的推广路还长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1-03 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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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30日,深圳市垃圾分类中心召开2020年度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》评选情况通气会。
据悉,深圳2020年评选出了333个“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”,433个“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”,1693个“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”,703个“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”。
各区将向被激励对象发放激励资金共约4835万元。
来回顾一下,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》2019年9月16日发布,针对家庭、个人、住宅区限定名额分别为5000个、1000个、500个,单位不限定名额。
“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”:1000元/人
“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”:通报表扬;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、经办人等认定为“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”的按上述奖励;学校可优先推荐参评“绿色学校”
“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”:10万元/1000户(不足,每减少100户减少5%;超过,每增加100户,增加5%),不超过30万元
“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”:2000元
做得好有奖励,做得不好也会有处罚。
据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透露,自10月9日正式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处罚以来,至12月10日已经立案4282宗,其中多半是对个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立案,近4000宗,拟罚款数额约为31万多元。
按照《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,情节严重的个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可处以200元罚款。
2020年以来,深圳市在垃圾分类推广方面同样未放松力度。
就在距离实施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差不多百日后,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人大代表电视问政会。事实证明,成效有,问题也有。
不少小区就连很多督导员都还没弄清楚垃圾如何分类,部分小区在垃圾分类投放定时定点制度的执行上存在矛盾,如何让处罚真正实现推动垃圾分类的初衷,而不是演变成“以罚代管”等,都是需要持续攻坚,全面改善的问题。
本次问政会也同时透露,目前深圳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、55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点仍未满足全市5000+吨/日的处理需求,而光明、龙华等四个大型集中处理项目已经在加紧落地,督促各地加快建设中小型处理设备,力争2021年底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6000吨/日。
至于上述所提出的垃圾到底该分到哪个垃圾桶的问题,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表示,近期又发布了12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,更细致覆盖生活场景,包括学校、工业园、酒店、农贸市场、机关事业单位、公园景区、医院、餐饮场所、城中村、住宅区、商务写字楼和大型商超。
在取得成果的同时,深圳作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,确实还需要在垃圾分类方面苦下功夫,站在“十四五”的新起点谋划未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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